委托律师之前,先确认律所是真的。下面的信息都来自司法行政机关的公开登记,您可以按第三部分的步骤自己查,不必只信我们的说法。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律所在各政府系统中的唯一标识,执业许可证、公开登记和对公账户都使用这一代码。
律师事务所须取得司法行政机关核发的执业许可证才能执业。本所执业许可证由北京市司法局核发,证上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公开登记一致。

图片已加水印,仅供官网展示。以公开登记信息为准,不以图片为准。
全国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,都登记在「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」(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主办)。核验大约两分钟:

公示平台上本所基本信息页的截图。截图只作参考,请以您自己在平台上查到的实时信息为准。
本所出具的律师函(包括「高金律师函」小程序下单的函件)加盖律所与承办律师印章,函中载明律所执业许可证号与承办律师执业证号;纸质版由顺丰寄送,委托人可取得邮寄凭证。
本所位于北京长安街沿线的光华长安大厦 2 座 12 层,欢迎预约后来访面谈。



律师费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并开具发票,不通过个人账户收款;本所不对案件结果作任何承诺。律所简介见关于我们;面向外国企业的英文资质页见 Credentials。
把情况发给我们,律师先判断能做什么、大致怎么做,委托前书面确认费用。